对方拉黑了我微信,我删除了她,还能加回来吗?
10-08
你把对方加进了黑名单,这个和QQ一样,如果你不把对方移出黑名单他是永远加不到的!除非是你加对方! 所以拉黑后对方是不能通过微信找到你。 拉入黑名单后,具体表现如下:
1)在自己的会话列表不再显示与其聊天记录,解除黑名单后会重新出现在会话列表中;
2)在对方的通讯录好友列表中仍然会显示;
3)将不再接收到对方的消息;
4)对方无法给你发消息,会提示“对方拒绝接收您的消息”,自己可以给对方正常发送消息;
5)互相无法查看更新后的头像、个性签名;
6)好友无法查看你的微信个人相册和对照片进行评论;
6)互相看不到朋友圈更新,拉黑之前在朋友圈分享的照片也不在对方朋友圈展示。
但是若是对方记得你的微信号,可以通过搜索微信号找到你,但是也无法与你沟通
那么,如何从黑名单将对方恢复?具体操作如下:
- 01
首先打开我们的手机微信通讯录。
- 02
找到我们的操作目标。
- 03
点开他的资料页面,点击右上角的菜单符号。
- 04
选择“加入黑名单”。
- 05
点击确定。
- 06
这时我们就将该好友加入黑名单了,再在他的资料页面点开右上角的菜单,可以看到有个选项“移出黑名单”。点击一下就能够从我们的黑名单里将他移除了,是不是很简单呢?